男女生在經由一段時間的交往之後往往都會走向婚姻,而在傳統社會價值關中,婚姻被視

為生命史上的兩件大事之ㄧ(另一為生育子女) ,女性常被期待為奉獻自己,致力於養育

子女和侍奉丈夫的工作,讀到本章節所提到的婚姻在法律上的意義,指出在法律的規範下

,妻子接受丈夫的姓氏和住所,放棄他不願意時及抗拒丈夫強暴的權力(丈夫是合法享受

妻子的性服務) ,並且同意做家事不領薪水,而丈夫則是依其能力來提供妻兒生活所需,

這一大串的文字顯示縣在的社會依舊掌握在父權身上,假設是這些說法,那麼婚姻對我們

女性來說,待遇真的是非常不平等的!

婚姻的分工型態有很多種,我個人比較偏好於平等分工型,此方法是建立在夫妻雙方出於

自由選擇及共識下各自發展生涯規畫,並且共同分擔家務工作。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的,

我覺得婚姻不是只有單方面的付出和規劃,而是要夫妻之間有默契並且達成共識,這個方

法較為平等,不然,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是對家中只有丈夫在外工作而言,現代的女性也

有許多人是走出家庭,也有更多人是一面工作一面養育孩子,這對女性來說,壓力更大更

沉重了!

在孩子出生後,父職和母職角色所解釋的意義也有很大的不同,通常母親給人的印象就是

在家負責教育孩子的角色,而父親通常是給人辛苦在外工作賺錢養家的定義,但是,這些

都是傳統社會思想給的定義,女性真的甘願在家照顧小孩而已嗎?而且研究顯示,教養子

女、親職知能是後天學習而來的,即使是表達性、養育性等性格特質也是會有個別的差異

,並不受限於性別的差異。

以我家中來說,母親確實是扮演著主要為養育教育子女的工作,而父親比較偏向於賺錢養

家方面,父親對我來說,可能因為工作忙碌的關係,跟我們比較少有親密的接觸和談話,

通常是透過母親管教,而行程和父親距離有點疏遠的傾向,但是父親還是個很重要的角色

,在我的心目中他是無所不能,就算辛苦回家,依然在孩子們面前扮演著慈父的角色,而

且我覺得婦女之間的性別差異還是存在的,在青春期發育階段,依照我的觀察有許多女生

跟父親的互動會減到最少,就是處於尷尬期,因為明顯的感受到生理特性的不同,所以許

多事情只會對母親說,但是成年之後,此種現象會慢慢消失。

在婚姻與家庭關係方面,男女性別所受的待遇和思想依舊被古老的傳統思想牽制住,真的

很少看到有人是突破那些觀念而生活的,而且這些觀念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開始便深深植

入我們的心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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